关于举办河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新生杯” 篮球赛的通知

2024年03月01日 18:42

各学院(书院):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体育竞赛综合育人功能,进一步提高学校体育竞赛活动质量,浓厚学校体育文化氛围,促进体育竞赛活动全员化、常态化开展。现定于2024年3月6日至22日举办河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新生杯”男子篮球赛,请各学院(书院)认真做好报名和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校团委、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2日

四、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设男子组、女子组

五、比赛地点

河南中医药大学西篮球场

六、参赛单位

中医学院(仲景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管理科大联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儿科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本草书院、尚真书院、研究生院。

七、参赛资格

1、各学院(书院)在籍在册2023级本科生。

2、参赛队员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加运动竞赛的身体、心理疾病。

3、参赛队员均需持有但不限于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等相关意外伤害保险且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

4、在之前举办的各级各类赛事中有违反体育道德、扰乱赛场秩序等违纪行为者不得参赛。

八、参赛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参赛队并填写报名表(附件一),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员不超过12人,参赛队员比赛时需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备查。

2、如联合组队,需提交联合组队申请表(附件二),并由联合组队各单位签字盖章提交审核。

3、各队需着统一篮球比赛服(深色浅色各一套),并用汉语标明参赛单位全称、个人姓名以及用阿拉伯数字注明球衣号码。

4、各队需提前20分钟到场,由各队教练员或队长到技术台报告人数,填写参赛人员名单,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弃权。

九、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此次比赛除特殊规定外,严格按照国际篮球联合会指定的FIBA官方篮球规则执行。

2、特殊规定:

(1)时间安排:比赛前三节最后1分钟、第四节最后3分钟内若出现罚球、违例、犯规等情况时停止计时,其余时间不停表;比赛最后1分钟时由技术台告知主裁判,主裁判读秒结束比赛;若出现加时赛,节间休息两分钟。

(2)加时赛:若全场比赛结束后未分出胜负,进入一次或多次的5分钟延时赛直至分出胜负,加时赛接续第四节的进攻方向,并获得1次暂停机会,由双方跳球决定球权。

(3)暂停次数:每场比赛每队各有5次暂停机会,其中上半场最多使用2次暂停机会。

(4)换人:比赛中没有换人次数限制,由教练员向技术台提出申请,经允许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4、技术台:每场比赛设技术台一个,技术代表包括计时裁判一名,记分裁判一名,赛事监督员两名(由参赛双方指派)。

5、裁判员:每场比赛设主裁判一名,助理裁判一名。

6、竞赛分组:通过抽签的方式将参赛队随机分为A、B两组,采用小组单循环赛,比赛积分按胜场计2分,负场计1分,弃权计0分的方式计算,如遇积分相同,净胜分多者胜出;各小组前两名进入半决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即A1vsB2 A2vsB1,胜者进入冠军争夺战,负者举行三四名决赛。

7、奖项设置:

(1)团体奖项:设置冠、亚、季军各一名,“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

(2)个人奖项:设置优秀运动员10名,优秀教练员4名,优秀裁判员4名。

8、如受天气或场地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取消当天比赛,依据赛程表安排,所有比赛延迟进行。

十、报名

各队须于2024年3月5日12:00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报名表送交校学生会文体心理部。

十一、比赛要求

1、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在场队员对场上判罚有异议,由教练员或队长向裁判提出,若在场队员有冲撞裁判等不良行为,裁判有权示意相关人员将其逐出比赛场地;裁判有权利对该队观众席给予技术犯规,本队观众得到2次技术犯规时,取消该队当场比赛资格;当场比赛各队负责人如有异议,教练员或队长可以到技术台要求暂停比赛,解决相关问题,比赛结束后做出异议及有关抗议无效。

2、比赛中不得有非正规动作出现,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原则。

3、场上球员发生冲突,取消相关方比赛资格与成绩,并将滋事严重者交由学生处严肃处理。

4、场上队员应积极比赛,严禁消极懈怠行为,严禁出现场下报复伤人事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参赛队员不允许使用或佩戴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等物品,避免对双方队员造成伤害,比赛中一经发现,裁判员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如遇不服从者,裁判有权终止相关人员比赛,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6、比赛期间由体育学院教师、校学生会及各院学生会人员监督比赛纪律,并邀请各参赛院系指导老师现场指导。

7、各队应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不得在校园贴吧、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公众平台发表败坏学校篮球形象的言论,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影响严重者取消相应学院比赛资格,请各院发布通知,呼吁文明观赛。

十二、裁判员

裁判员由体育学院教师和校学生会选拔裁判担任。

十三、仲裁委员会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