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校足球联赛的通知

2023年04月07日 09:23

各学院(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以"教会、勤练、常赛"为着力点,增强学生体育锻炼意识,浓厚我校运动氛围。

现定于2023年4月13日至5月6日举办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校足球联赛,欢迎各学院(书院)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校团委、体育学院

三、比赛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5月6日

四、比赛地点:

河南中医药大学西足球场

五、参赛单位

研究生院、中医学院(仲景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管理科大联合学院、体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儿科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本草书院、尚真书院。

六、参赛资格

1、各学院(书院)在籍在册全体学生。

2、参赛队员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加运动竞赛的身体、心理疾病。

3、参赛队员均需持有但不限于郑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等相关意外伤害保险且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B 型。

4、在之前举办的各级各类赛事中有违反体育道德、扰乱赛场秩序等违纪行为者不得参赛。

七、参赛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参赛队并填写报名表(附件一),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员不超过15人,上场人数为9人;参赛队员以校园卡辅以学生证2项为资格证件,参赛时需随身携带备查,各队不得有其他院校人员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如联合组队,需提前提交联合组队申请表(附件二),并由联合组队各单位签字盖章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联合组队。

3、各队需着统一足球比赛服,并用汉语标明参赛单位全称、个人姓名以及用阿拉伯数字注明球衣号码(需戴护腿板)。

4、比赛具体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14:00,各队需提前20分钟到场,由各队教练员或队长到技术台报告人数,填写参赛人员名单,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弃权。

八、竞赛办法

1、执裁人员:每场设主裁判一名,边裁两名,第四官员两名(计时员一名,记分员一名),比赛监督员两名(由参赛双方指派)。

2、比赛时间:比赛分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主裁判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进行伤停补时。

3、赛制安排:通过抽签将各队分为A、B、C、D四个小组,采用小组单循环赛制,以胜场计3分,平分各计1分,负场计0分的方式累计比赛积分;如遇积分相同,比较两队胜负关系,若胜负关系相同(平),以净胜球多者胜出,若还相同,失分较少者胜出;每小组前两名进入八强,采用交叉淘汰赛制,即A1vsB2 A2vsB1......,直至分出冠、亚、季军。

4、换人要求:赛中如要求换人,由队长或院系负责人向技术台人员提出示意后经允许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每场每队拥有3个换人名额,换下球员不得再登场比赛,换人时须先下后上(在第四官员处上下场),

5、奖项设置:

(1)团体奖项:设置冠、亚、季军各一名,"体育道

德风尚奖"一名。

(2)个人奖项:设置优秀运动员18名,优秀教练员4名,优秀裁判员6名。

6、如遇天气或场地等不可抗拒因素,当场比赛延期举行,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九、报名

各队须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6:00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报名表送交校学生会文体心理部。

十、比赛要求

1、尊重对手、服从裁判,在场队员对场上判罚有异议,由教练员或队长向裁判提出,若在场队员有冲撞裁判等不良行为,裁判有权示意相关人员将其逐出比赛场地;裁判有权对该队观众席给予黄牌警告,若某队观众得到2次黄牌警告则取消该队当场比赛资格;当场比赛各队负责人如有异议,教练员或队长可以到技术台提出,并解决相关问题,比赛结束后做出异议及有关抗议无效。

2、比赛中不得有非正规动作出现,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原则。

3、场上球员发生冲突,取消相关方比赛资格与成绩,并将滋事严重者交由学生处严肃处理。

4、场上队员应积极比赛,严禁消极懈怠行为,严禁出现场下报复伤人事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参赛队员不允许使用或佩戴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等物品,避免对双方队员造成伤害,比赛中一经发现,裁判员有权采取处罚措施,如遇不服从者,裁判有权终止相关人员比赛,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6、比赛期间由体育学院教师、校学生会及各院学生会人员监督比赛纪律,并邀请各参赛院系指导老师现场指导。

7、各队应积极传播健康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不得在校园贴吧、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公众平台发表败坏学校篮球形象的言论,一经发现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影响严重者取消相应学院比赛资格,请各院发布通知,呼吁文明观赛。

十一、裁判员

裁判员由体育学院教师和校学生会选拔裁判担任。

1.仲裁委员会。

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