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文明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05月22日 18:11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扎实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河中医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20〕10号文件《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暨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推选2019-2020学年文明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体育学院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孟肖飞

副组长:崔东霞 翟向阳

成 员:赵自明 刘 楠 左茜颖 李奇 张丽娟 李众民

二、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行为;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两创两争”和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坚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传授网上正能量等;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评选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党支部进行申报;

2.支部推荐。各支部择优推荐候选人1名,于5月26日17:30分前上报至党政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领导小组评议。根据支部推荐情况,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标准进行评议,择优确定体育学院文明教师1人;

4.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上报学校并公示。


体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